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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場監管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公示2018年全年度在惠州開展電梯維保業務的電梯維保單位質量信息情況的公告》,公告顯示,根據原《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電梯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質檢辦特〔2017〕332號)“推行信息公示機制,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規定,該局決定對惠州市的電梯維保單位的質量信息進行公示。
“2018年全年度維保質量抽查記錄表”為市、縣(區)兩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和惠州檢測院采取隨機抽查方式開展的維保質量抽查的質量抽查情況。
此次公示中所列的電梯維保單位的排序不分先后,未在名單內的單位是未依法按《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第十五條“在業務所在地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配備相應作業人員、儀器設備,并書面告知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向我局書面告知。表中“2018年全年度的檢驗合格率”由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惠州檢測院提供,是指在2018年已申請電梯檢驗的檢驗合格率,“是否取得ISO 9000認證證書或正在推行ISO 9000”是指電梯維保單位是否采取質量管理體系來對本單位的維保質量進行管理,持續穩定地向顧客提供預期和滿意的維保質量。
本次電梯維保單位的質量信息公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維保單位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可為使用單位選擇維保單位提供參考。惠州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將繼續公示電梯維保單位的質量信息,逐步推動電梯維保單位不斷提升電梯維保質量,落實維保單位的維保責任。
根據公告中發布的《2018年全年度電梯維保質量抽查記錄》統計,維保質量抽查中共發現問題47起,其中已下達處罰決定書的20起、立案調查的18起、已結案的5起、立案處理的2起、移交稽查的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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